HJ/T 249-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力旋流分离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水力旋流分离器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处理以无机颗粒为主、浊度500~5000度污水的水力旋流分离器。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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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4-13 |
实施日期 | 2006-06-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