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79-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隔声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隔声门产品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隔声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木质、钢木复合的建筑与噪声控制用隔声门。其他材质加工制造的建筑与噪声控制用隔声门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隔声门》(HCRJ019-1998)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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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12-03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