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92-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摩托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的产品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无铅汽油的、以金属或蜂窝陶瓷为催化剂载体的各类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燃油助力车排气净化的催化转化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HCRJ046-1999)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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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12-03 |
实施日期 | 2008-12-03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