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24-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干式电力变压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干式电力变压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级及以下的干式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本标准不适用于SF6气体绝缘干式变压器和以下小型及专用变压器: 额定容量小于1kVA的单相变压器及额定容量小于5kVA的多相变压器、 静止变流器用变压器、 起动变压器、 试验变压器、 机车变压器、 隔爆和矿用变压器、 焊接用变压器、 调压变压器、 专用小型安全电力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