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09─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减少包装制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白色污染问题,提倡企业生产和使用可降解或可回收利用包装制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制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分类、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替代不易降解的塑料膜类、袋类及盒类包装制品(一次性餐饮容器除外)。本标准分类中的复合膜类包装制品只适用于纸塑复合包装制品。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HJBZ 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