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215-89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的一般原则和应遵循的技术规定。适用于进行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核燃料循环系统的各个单位;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和核热电厂;拥有生产或操作量相应于甲、乙级实验室(或操作场所)并向环境排放放射性物质的研究、应用单位。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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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1989-03-16 |
实施日期 | 1990-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