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500-93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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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1993-06-19 |
实施日期 | 1994-04-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