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SN/T 1737.5-2010 除草剂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5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进出口食品中硫代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残留量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见附录A)残留量的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见附录A)残留量的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大豆、白萝卜、小白菜、椰菜、生姜、茶叶、花生、橙子、葡萄、鸡肉、鸡肝和鱼肉中9种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定量测定,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 1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