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97-2011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测定。若有机物含量较高,本标准规定的消解试剂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样品中有机物时,则本标准不适用。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