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排放标准
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1-04-17 14:55  浏览:205  下载:41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15-04-16
实施日期 2015-07-01
废止日期
  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石油炼制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石油炼制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动力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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