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221-1993 出口禽肉中磺胺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禽肉中磺胺甲氧PE咤、磺胺唆嗯琳残留量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鸡肉中磺胺甲氧啼吮、磺胺喳呼琳残留量的检验。
在关于公布2009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函[2010]21号中,该标准被废止,废止的主要理由:现有新的多种磺胺残留方法,并有确证技术。
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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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发布日期 | 1993-12-28 |
实施日期 | 1994-05-01 |
废止日期 | 2010-03-01 |
SN 0221-1993 出口禽肉中磺胺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残留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禽肉中磺胺甲氧PE咤、磺胺唆嗯琳残留量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鸡肉中磺胺甲氧啼吮、磺胺喳呼琳残留量的检验。
在关于公布2009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函[2010]21号中,该标准被废止,废止的主要理由:现有新的多种磺胺残留方法,并有确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