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顶谷大方茶的定义、分等、品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实物样的制定与执行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歙县老竹铺、金川地区高山、坡谷生产的顶谷大方茶;是组织本产品生产、收购和在流通中进行质量监督的依据。
本标准于2018-09-27废止。废止依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标准及计划项目自查清理结论的公告(2018年第7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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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1993-03-01 |
实施日期 | 1994-03-01 |
废止日期 | 2018-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