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的原理、设备和材料、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和精密度、允许差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水剂、乳液、膏霜中黄芪甲苷、芍药苷、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对于黄芪甲苷的检出限为15 mg/kg,定量限为45 mg/kg;芍药苷的检出限为3 mg/kg,定量限为8mg/kg;连翘苷和连翘酯苷A的检出限为20 mg/kg,定量限为60 mg/kg
相关公告:关于批准发布《钢铁及合金 钙和镁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等374项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