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检验分类、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抽样方法、判定和复检规则、转移规则、暂停和恢复、检验方法的选择。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化妆品的定型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相关公告:关于批准发布《钢铁及合金 钙和镁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等374项国家标准和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7号)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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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