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铅-钴标准液为标准色,用目视比色法测定色度的通用方法的术语和定义、方法提要、安全提示、一般规定、试剂、仪器、设备、分析步骤和结果判别。
本标准适用于色调接近铂-钴标准液的澄清透明、浅色液体无机化工产品色度的测定。
利用本标准测定色度时,检测下限为4黑曾单位。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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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05-13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