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用体外中性红吸收法检测化妆品眼刺激性潜力的操作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可溶性表面活性剂和以表面活性剂为基础的化妆品原料及配方产品。
本部分适用于眼刺激性较弱的产品测试,对于难溶、易挥发、有色和对溶酶体有反应的物质不适用。
本部分是化妆品眼刺激性潜力的预筛选试验,可作为体外眼刺激试验组合方法或系列方法的一部分,对化妆品的眼刺激性进行最终分类。
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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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2-05-07 |
实施日期 | 2012-11-16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