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准确度等级为E1 等级、E2 等级、F1 等级、F2 等级、M1 等级、M12 等级、M2 等级、M23 等级、M3 等级的1mg 至5000kg 砝码。各准确度等级的砝码应配备相应的计量仪器进行使用。可用于检定准确度等级较低的砝码、衡量仪器。规程在实际使用中,砝码的标称值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准确度等级内向上、向下扩展。
本标准代替JJG 99-1990、JJG 273-1991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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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6-09-06 |
实施日期 | 2007-03-06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