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环境标准
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2019-03-06 16:00  浏览:255  下载:57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2009-10-20
实施日期 2009-12-01
废止日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内容:
 
  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对《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7490-87)的修订。
 
  自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7490-87)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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