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SN/T 1737.2-2007 除草剂残留量检验方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粮谷及油籽中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
本标准规定了粮谷与油籽中环庚草醚、甲氧除草醚、苯草醚、甲羧除草醚、三氟硝草醚、乳氟禾草灵、除草醚、乙氧氟草醚、乙羧氟草醚9种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与大豆中9种二苯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检测与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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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16-12-18 |
实施日期 | 2017-06-18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