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333.3-2006 无公害竹笋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竹笋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签、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生产和销售无公害竹笋(商品鲜笋)。
DB33/ 333.3-2006 无公害竹笋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2019-01-21 00:00 浏览:117 下载:36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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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6-01-05 |
实施日期 | 2006-02-08 |
废止日期 | 201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