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751.2-2005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第2部分:蠡县麻山药粉
DB 13 /T 7 51的本部分规定了鑫县麻山药粉的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蚕县麻山药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麻山药粉。
废止依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食品及检验方法类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DB13/T 751.2-2005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第2部分:蠡县麻山药粉
2019-01-21 00:00 浏览:112 下载:66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
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5-12-29 |
实施日期 | 2005-12-29 |
废止日期 | 2013-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