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91-2004 绿色食品 大麦
本标准被NY/T 891-2014 绿色食品 大麦及大麦粉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啤酒大麦和绿色食品食用大麦。
本标准适用产品名称:啤酒大麦 裸大麦
作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66号 101项农业行业标准
NY/T 891-2004 绿色食品 大麦
2019-01-13 00:00 浏览:154 下载:57
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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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05-01-04 |
实施日期 | 2005-02-01 |
废止日期 | 2015-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