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清流县总医院455万元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时间:2021-03-04 15:41  浏览:193
  清流县总医院455万元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350423]HJZB[GK]2021006,采购的仪器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3月24日9:3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350423]HJZB[GK]2021006
  
  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新医疗综合大楼检验科、病理科标准实验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10304154302
 
  临床检验设备国产,其余允许进口。
  
  预算金额:455万元,投标保证金:9.1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描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3)明细: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旧版注册证需附产品注册登记表) 描述: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旧版注册证需附产品注册登记表)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3 16:53至2021-03-18 17:30,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3-2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双园新村56幢202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总医院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0598-879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沙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
  
  联系方式:0598-8259969、5698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电 话:0598-8259969、569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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