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州市疾控中心35万元采购比浊仪
时间:2021-02-05 16:03  浏览:242
  福州市疾控中心35万元采购比浊仪,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350100]FR[GK]2020017-2,采购的仪器有-20℃医用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比浊仪、高压蒸汽灭菌器等,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2月25日9:15,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350100]FR[GK]2020017-2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直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三)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10205160511
 
  合同包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保证金:3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医疗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为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2-04 10:10至2021-02-19 23:59,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2-25 09:15(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式:8711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01室
  
  联系方式: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
  
  电 话:0591-8621553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部分产品,详见招标文件)。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