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450元采购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时间:2021-01-21 17:27  浏览:26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2450元采购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编号是[3500]FJGC[GK]2021001,投标时间截至2021年2月10日9: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01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10121172731  
  投标保证金:2450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
  
  (5)明细:其它资格条件; 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20 18:00至2021-02-04 23:59,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方式:0591-62099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591-83393306
  
  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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