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梧州市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及各工业园区(苍海新区、不锈钢园区、高新技术区、商贸物流园区、循环经济园区、粤桂合作区)等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建筑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堆场等企业(单位)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包括煤炭、煤矸石、粉煤灰、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等各类物料堆存场所),以及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堆场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放粉尘行为,规范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整治验收、长效管理五个实施阶段,实行“清单式”管理,整治完成一个、验收一个。要求各有关单位按分工要求主动组织对所负责行业的堆场开展整治,督促、指导企业、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梧州市堆场扬尘污染整治规范》对各类堆场进行整治。
据悉,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对各类物料堆存场所开展检查74次,立案查处1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