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屏南县疾控中心138万元采购高压蒸汽灭菌器等
时间:2020-11-12 10:49  浏览:167
  屏南县疾控中心138万元采购高压蒸汽灭菌器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有高压蒸汽灭菌器3台、生物安全柜4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全自动高压灭菌器1台,项目编号是[350923]FJSHYZB[GK]2020047,投标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日9:30,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350923]FJSHYZB[GK]2020047
  
  项目名称:屏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01112105013  

预算金额:138万元
  
  包1:31万元;投标保证金:6200元
  
  包2:53.2万元;投标保证金:10640元
  
  包3:34.8万元;投标保证金:6960元
  
  包4:19万元;投标保证金:3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4)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0 19:05至2020-11-25 23:59,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古峰镇文化路2号
  
  联系方式:1361608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郑
  
  电 话:0593-291631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3、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4),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视同社保、 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