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华南师范大学18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
时间:2020-10-20 14:05  浏览:161
  华南师范大学18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有气相色谱仪、多通道电化学工作站、电化学工作站、宽频介电阻抗谱仪、全自动气体吸附分析仪,项目编号是440000-202010-156004-1541,投标时间截至2020年11月11日9:3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440000-202010-156004-154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电化学工作站等设备一批
  
  一、采购需求:
 
QQ截图20201020140547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www.gzebid.cn)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报名。如投标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报名、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售价(元):30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020-85211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联系方式:020-83541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赵工,罗小姐
  
  电话:020-83541837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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