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63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等,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有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项目编号是HG20GK-A0000-D108,投标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日9: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HG20GK-A0000-D108
项目名称:2020年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气相色谱类)(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63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至 2020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段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98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段先生
电 话:010-65194838 010-65195987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