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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监督检查正式开展
时间:2020-09-18 13:13  浏览:228
  2020年9月14日。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在北京召开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正式开展2020年度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监督检查。

无线电是指在自由空间(包括空气和真空)中传播的电磁波,无线电技术则是通过无线电波传播信号的技术。无线电技术的原理基于电磁波理论,即导体中电流强弱的改变会产生无线电波。利用这一现象,通过调制可将信息加载于无线电波之上。当电波通过空间传播到达收信端,电波引起的电磁场变化又会在导体中产生电流。通过解调将信息从电流变化中提取出来,就达到了信息传递的目的。

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多数人都已使用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如:移动电话机(PHS、GSM、CDMA手机)、无线寻呼机、无线电对讲机、无绳电话机、移动通信基站、直放站、无线公话、无线网络设备、卫星及地球站、微波设备等。

通过数据比对、随机抽查、现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本年度9家型号核准承检机构的检测能力、检测质量、人才队伍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目的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提升能力,进一步提高型号核准承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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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型号核准的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或发射信号的频谱特性)、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这些频谱参数直接关系到有限的频谱资源能否得到科学利用、空中电波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维护,无线电安全能否得到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研制、生产和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和频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并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分别于1995年和1997年制订了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有关政策。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又称SRRC认证,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强制认证要求,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为中国大陆唯一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CCC)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MII) 的核准。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是中国无线电管理的支撑机构。

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始终站在我国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最前沿,出色地完成了日常监测、设备检测、频谱研究等工作,在保护民航导航专用频谱、保障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无线电信息安全等多项重大监测任务中屡建奇功,在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过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直接进行申请或通过英利检测等正规机构来进行申请,申请所得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2016年尾国务院和军委联合发布惩罚条例,使得SRRC认证成为和CCC认证一样的强制认要求。

新闻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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