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2020]4937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_大气环境污染源燃烧排放能力建设项目
一、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44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一包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二包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一大道与融江路交口肯山二期11号楼-1层-2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一大道与融江路交口肯山二期11号楼-1层-2号门市。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联系方式:耿先生 电话:0451-8633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岳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一大道与融江路交口肯山二期11号楼-1层-2号门市
联系方式:赵先生 电话:18545805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545805363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三)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四)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失信记录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