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实验室设备项目发布招标采购公告,采购的仪器有实验室纯水+超纯水机、微波消解仪40位+电热赶酸装置、生物安全柜等,项目编号是 XJXY2020Z4-CG,投标时间截至2020年8月14日11:00,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XJXY2020Z4-CG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
一、招标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长岭路51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992-3863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联系方式:徐伟 0991-4527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
电 话:0991-4527158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5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2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单位,可将上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19469305@q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报名资料相应的项目名称、包号,收到回信确认后,电汇标书款并将汇款回单扫描件/截图及开票信息发送至上述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实验室设备项目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0-07-27 11:09 浏览: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