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签订合同之后90天之内,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将所有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位置,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采购人因为安装客观条件所限可以延期不超过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金额:542.2万元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地址:http://ggzy.dg.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开标1室。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樟村工业区
联系方式:0769-22201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8330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69-2833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