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3月14日,境外的输入型病例已达111例连续3天增长,大多流向了甘肃,北京、上海、浙江以及广东几个省份。北京累计输入病例27例;上海境外输入病例已达15例。
要做到依法防控,一方面,要从正面监管的角度健全完善管控措施。海关总署依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采取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一系列卫生检疫措施,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口岸跨境传播。另一方面,依法防控要明晰与正面监管有关的法律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执法两种手段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为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航局发布了第三版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在前期加强通风、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的基础之上,综合航班始发地的疫情、客座率、航班运行特点等因素对航班运行风险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把航班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精准防控、精细施策。对于低风险航班,我们主要是保障国际国内人流物流畅通,根据需要进行体温检测,机组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对于中风险航班,我们在低风险航班的措施之上还增加了合理安排客舱布局、减少人员流动等措施,同时根据航程,在航行中对旅客也要进行体温检测,机组需要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对于高风险的航班,我们尽可能的减少机上的服务流程,对旅客进行分区管理,安排旅客分散就坐;同时在每个航班的后三排都会预留应急事件处理的隔离区。其他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方面,民航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我在这儿提一点,根据首都防控机制的要求,3月10日首都机场正式启用了3号航站楼的D区作为集中接受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进港航班的处置专区,设置旅客进港区、中转区、留观区、休息区,以及入境办理手续和安检区域。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和港澳台航班均停靠在处置专区,对于入境过程中出现体温异常的旅客,首都机场设置了专门的转运程序和路线,以避免和其他旅客发生接触。
海关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在口岸发现了有症状的人员,将转入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医学排查环节,在完成有关卫生检疫工作后,在对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海关将做好信息登记和通报,按照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
京沪两地回应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问题
北京: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上海: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