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0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蜂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洪杰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洛阳美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郑州市金水区王亚彬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均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焦东超市销售的1批次菠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还有,2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分别为:濮阳县爱家乐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豆芽、杞县方圆欣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精品绿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另外,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柘城县金亿达购物商城销售的1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漯河郾城区沙北明松白条鸡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夏邑县万家百货店销售的1批次鹌鹑蛋检出氧氟沙星;商丘市丰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鸡胸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新郑市龙湖镇鑫宇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廉氏蜂业园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检出诺氟沙星。
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商丘嘉美实业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标称睢县陈氏家庭农场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睢县解放路嘉美生活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睢县陈氏家庭农场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安阳文峰区桂芹油条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和1批次炸鸡蛋布袋(油炸面)。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产品中铝的残留量应≤100mg/kg(干样品,以Al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规定,粉丝 、粉条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膨松剂需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分别为: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一店销售的标称温州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蛋黄酥、内黄县金源博大购物广场二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乐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工鲜切面包。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2批次为食品样品,包括:平顶山市正安商贸有限公司正安生活广场一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双龙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每日坚果沙琪玛(原味)检出霉菌超标;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味之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泡椒凤爪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2批次样品为餐饮具,为:鹤壁市淇滨区川上居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两项不合格;鹤壁市淇滨区川上居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餐盘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的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发酵法、纸片法)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1批次样品检出真菌毒素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真菌毒素超标,为:汝州市惠尚日用品门市销售的标称汝州市亿帆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现营芝麻酱检出黄曲霉毒素B1超标。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坚果及籽类中的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污染,或者企业在生产时把关不严。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分别为:太康县博金大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东上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迷你小黑饼、新郑市龙湖镇英子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正阳新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苔花生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罗山县周党镇华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信阳市浉河区奥奇利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鸡公山蜂蜜检出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鹤壁、濮阳、安阳、焦作、商丘、周口、漯河、信阳、驻马店、汝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