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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遍地开花
时间:2018-12-24 15:59  浏览:333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理念的深入人心与备受追捧,国内的共享经济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态势,从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从共享充电宝到共享雨伞,共享经济的触角几乎触及到了各种场景。
 
  但是共享经济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发展的顺风顺水。作为曾经资本追逐的风口,共享经济在经历了前期爆发式增长后,各类租赁共享创业企业相继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一些企业开始出现押金退还难的问题。据业内人士统计,短短半年时间,共享经济领域用户押金损失就已达到15亿元,并且维权困难,引发人们对共享经济的质疑。人们不禁要问:共享经济要“凉凉”?
 
  然而,却有业内专家指出,唱衰共享经济为时过早,共享经济依然是大势所趋。但是只有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的企业才能建立起核心竞争力,并保持稳定增长。
 
  和共享单车遭遇“寒冬”不同的是,在仪器共享领域,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在国内可谓是风生水起,遍地开花,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科学仪器设备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武器”,是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技术支撑。近年来,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我国科研仪器设备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据2016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39项,核心仪器设备831台(套),原值38.17亿元;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约7.3万台(套),仪器设备原值1041.6亿元。
 
  然而,由于这些科学仪器设备大多养在“深闺”,大量科研资源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同时众多企业创新研发却苦于没有的特定的仪器设备。因此,如何提高“深闺”中的科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成为摆在政府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加速释放科技创新的动能,破除阻碍科研的制度性资源性障碍,加快追赶各学科各领域国际先进水平,中央及各级政府在近几年来制订颁布了关于科学仪器、科研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平台建设文件。
 
  如《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文件,来推动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号召,北京、宁夏、湖南、河南、陕西、江西、山东、辽宁、四川、浙江、广西、西藏等地纷纷开展建设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共享共赢。
 
  如四川绵阳军民融合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自2017年1月运营以来,积极开展供需信息对接、检验检测、仪器拍卖、抵押融资等服务,为1127家企业提供服务3375次,成功促进16项创新成果转化。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既有效解决了科研院所仪器资源丰富、信息不公开、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又帮助企业提高了研发效率,降低了研发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为进一步保障科研仪器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的有效实施,各地开始创新支持仪器共享方式。如浙江、山东采用科技“创新券”形式,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学仪器设备给予补助,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湖南省对使用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内的科研仪器设备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等给予双向财政补贴等,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是提升科研技术水平和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今年来,我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在多方力量的努力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今后,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调查,扩大科学仪器设备调查的范围和种类。与此同时,加强全国统一的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网的建设,促使不同部门和地方的科学仪器设备信息不断汇聚到共享网,纳入共享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和中小科技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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