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长春海关差示扫描量热仪(带自动进样器)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8-23 13:45  浏览:245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批准,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八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八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JLHSZB19-060
 
  2.2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八批)项目
 
  2.3 采购内容: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套)

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第1包

差示扫描量热仪(带自动进样器)

1

57

*2.1.1 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2.1.2 具有调制DSC(MDSC)功能

*2.2.1 样品位数:不少于50位。

第2包

热重分析仪

1

55

2.1 检测温度范围:室温至1000℃。

#2.3 灵敏度:≤0.1 μg

*2.8 自动装载和卸载样品。

*2.9 数字式气体质量控制流量及气体自动切换器

预算合计

112


注:1、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多包,可兼中。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分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4交货地点:长春市(具体以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90天内;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2日至2019年0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一年审计报告原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原件、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原件及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上述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46018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位19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31-81628888 1554368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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