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设备二次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8-19 08:25  浏览:330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SCTF-CG-2019061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6155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5018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8-86155821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2、简要描述: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供应1台纳米颗粒跟踪分析仪设备并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采购用途:用于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殊条件:1、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09:3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少数民族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3、节能、环保产品;

  4、无线局域网产品;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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