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DL2019328890(0868-1942ZD518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 0755-61238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简介: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套;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0.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1.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2.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4)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5)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外企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截图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日前1周内)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8:00 至 2019年08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