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A30N34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农业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标的及最高采购限价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其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带液相联机)、纯水超纯水器、BOD分析仪、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水质采样固定剂箱、测汞仪、砻谷机、氢氟酸专用型瓶口分液器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
3、到货及安装地点:江门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 2018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日 至 2019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