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7-25 08:23  浏览:21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31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郑女士 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5556961;65556962(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8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8-85503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先生 郑女士 曾女士 028-65556961;65556962(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5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1

01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02

原子荧光分析仪

1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本国货物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原子荧光分析仪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采购需求见本招标文件其余部分。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清单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投标人对招标货物按单台及对应的配置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备案凭证);(已办理新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三)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5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A座509室二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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