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7-19 11:51  浏览:195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化学中毒应急和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支撑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化学中毒应急和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支撑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0773-1941GNOAHWGK078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冰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9号

  联系方式:张晓东、张爽010-831320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冰010-684050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简要概况:

  职业卫生所承担化学中毒应急检测、职业病诊断和检测技术标准化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突发化学中毒提供技术支持。化学中毒应急工作要求检测人员能够对可能引起中毒的未知物快速鉴别并定性定量,而职业卫生领域的检测涵盖空气样品和生物样品不同的基质范围,涉及到几百种化合物的不同检测方法,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相应技术的储备,都必须有配套的先进仪器设备的支撑。同时,职业卫生检测标准方法的制定和仲裁方法的确定与应用,也离不开相应的设备保障。

包号

品目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人民币元)

核心产品

是否进口

是否免税

第二包

2-1

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质谱仪

1

160

  供货时间/交货期:收到信用证及许可证后天90天内。

  到货地点:招标人所在地址或其指定地点

  类型:货物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

  第二包:所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拟用于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人体生物样品(血液、尿液等)中中毒代谢产物的检测工作,要求检测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快,背景噪音低,消除干扰效果好,仪器性能稳定耐用 。

  详细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整包就单个设备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2.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9)第二包投标人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16:00 至 2019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前,前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6会议室(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二包人民币2万元)。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 70801128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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