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关总署离心机招标采购公示
时间:2019-07-19 11:48  浏览:1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9年离心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9年离心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9GK-A0000-D0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文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9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

01

1

离心机1-1

3

45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海关指定地点(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2

离心机1-2

1

21

3

离心机1-3

1

18

4

离心机1-4

1

17.5

5

离心机1-5

1

15

6

离心机4-1

1

21

7

离心机4-2

1

15

8

离心机4-3

1

15

9

离心机4-4

1

15

10

离心机4-5

1

15

11

离心机4-6

1

14

12

离心机4-7

1

13

13

离心机4-8

1

12.5

14

离心机4-9

1

12

15

离心机4-10

1

11

16

离心机4-11

3

29.7

17

离心机4-12

1

9.8

18

离心机4-13

1

9

19

离心机4-14

1

7.5

20

离心机4-15

1

7

21

离心机4-16

1

7

22

离心机4-17

1

7

23

离心机4-18

1

6

24

离心机6-1

5

25

25

离心机6-2

8

60

26

离心机6-3

2

13

27

离心机6-4

1

11

02

28

离心机2-1

3

54.9

29

离心机2-2

1

13

30

离心机3-1

1

22

31

离心机3-2

1

19

32

离心机3-3

1

7

33

离心机5-1

3

6

34

离心机5-2

3

6

35

离心机5-3

1

1.2

36

离心机5-4

2

11

37

离心机7-1

1

5.9

38

离心机7-2

1

5

39

离心机7-3

1

4.2

40

离心机8-1

1

10

41

离心机8-2

1

8

42

离心机8-3

1

5.5

43

离心机8-4

1

3

44

离心机8-5

1

2

45

离心机8-6

1

3.6

46

离心机8-7

2

2.6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招标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1:00 至 2019年07月2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infodetail/?infoid=67d4ae9c-5c9f-4936-ba83-4e84aa99617b&categoryNum=00400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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