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微波消解系统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7-04 14:42  浏览:232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2019年创新工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2019年创新工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XJC2019HG/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818/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街9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429-3598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010-82582703-818/8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拟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设备或货物的供货服务。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为核心产品

是否进口

是否需要产品制造商或产品代理商授权

1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

2

多功能小型离心机

1

3

半圆凿钻套装

1

4

色差计

1

5

温湿度自动记录仪

58

6

PPMSB型植保数据监测系统

1

7

鼓风干燥箱

1

8

超低温保存箱

1

9

离心喷雾干燥机

1

10

超高温杀菌机组

1

11

水果液压榨汁机

1

12

多样品平行蒸发仪

1

13

氮气发生器

1

14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75L)

1

15

微波消解系统

1

16

氢气发生器

1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4:00 至 2019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集中发售时间:自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1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1万元

  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698882343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先生

  电 话:010-82582703-818/819

  传 真:010-82582703-876

  电子邮箱:hxjczb@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2.节能环保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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