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监测已经构建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较为完整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推动了我国农村环境监测的业务化进程,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疆博州环境监测站已完成2019年上半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6个村庄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布设点位、5个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布设点位、10家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6个农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经数据分析得知,被监测的村庄的氟化物、硫酸盐本底值高,水质类别下降。2019上半年第一季度,多个村庄的地下水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总体质量在提升。上半年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
2009年,环保部印发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二五”初步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体系、网络体系和预警体系,逐步摸清农村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掌握潜在的环境风险,发布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初步形成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的工作目标。
监测内容包括
一、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粉尘、烟尘或颗粒物、烟气黑度、苯系物、一氧化碳、硫酸雾、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铅、镉、镍、锡、等。
二、水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温、电导率、PH值、色度、臭、悬浮物、浊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甲醛、六价铬、石油类、动植物油、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铜、铅、锌、镉、铁、锰、镍等。
三、土壤环境质量、土壤/底泥监测:PH、含水率、有机质、铜、铅、锌、镉、铁、锰、镍等。
我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工作从2009到2019年历时10年,覆盖全国近3000个村庄,包括大量的村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等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当地环保厅组织实施,监测总站负责技术指导,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县级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监测。
针对处于重污染区域、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庄还进行不定期监测,结合村庄的基本情况、自身特点和主要污染来源等,对比各类型村庄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和总结不同类型村庄面临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