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暨南大学荧光光谱仪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6-12 09:16  浏览:218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暨南大学化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化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LF0119GZ03ZC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75,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0-85223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女士,刘女士 020-87651688-175,13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化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

人民币1,835,400.00元

  1.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暨南大学采购一批化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氮气发生器、纯水机一体化系统、荧光光谱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采购本国产品。

  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或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一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004679000499000001)】,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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