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6-11 08:52  浏览:218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青蒿素药理及耐药的综合研究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研究中心青蒿素药理及耐药的综合研究平台

  项目编号:0610-1941NH0406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杨思源

  项目联系电话:010-840456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40871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悦 杨思源 010-8404567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

技术要求

备注

1

高分辨连续光谱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1

详见招标文件

已通过专家论证,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2

真空浓缩仪

1

3

超景深显微镜

1

4

离心机台式

2

5

离心机

2

6

真空冷冻干燥仪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a、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b、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4)供应商应提供近3个月(2019年2月-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备案单位将被拒绝); (8)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拟进口设备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同时须进口设备卖方出具所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售后等方面的承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0:36 至 2019年06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a.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上述文件须加盖公章,建议将资料左侧装订。

  b. 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bitc.cc),点击网站右方“注册”进入系统免费注册。

  c. 供应商需按所投标段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d.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