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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建环境监测站,将采购环境监测仪器
时间:2019-06-11 08:21  浏览:250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建设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环境污染风险防范能力,拟在省内各大经济区之间污染物传输通道上建设空气自动站,在部分流域建设一批水质自动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空气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对全面提升空气和水质预警能力、准确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时防范污染风险、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范围

结合全省空气和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实际,2019年在自贡、资阳等区域新建21个空气区域传输监测自动站。在岷江、涪江等流域新建40个水质自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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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是为选址论证。

第二阶段是站房建设和仪器采购。

8月至12月底。各地按照建设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站房建设,包括征地和“四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水站包含文化建设。12月底前开展设备调试。

各地应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和仪器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招投标,水站监测指标为九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含采水系统)以及流域特征污染物。部分流域水站增配重金属监测仪,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站增配生物毒性监测设备。空气区域传输站监测设备为常规6参数(SO2、NOX、CO、O3、PM10、PM2.5)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传输系统,5个重要传输通道配备大气颗粒物水溶性离子成分在线分析仪。

第三阶段是联网测试。

2020年1月到2020年2月底。各地完成自动站建设后,应及时与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信息中心进行数据联网测试,测试应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空气区域传输监测自动站要满足国家直联网要求,确保数据传输率、有效率符合自动站质控要求。

第四阶段是完成验收。

联网通过后,各相关市(州)生态环境局按照验收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资料报生态环境厅备案。自动站建成后应稳定运行至少3个月,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完成空气区域站、地表水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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