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矢量信号发生器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5-23 09:08  浏览:28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系统级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器-射频信号发生、发射及接收分析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系统级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器-射频信号发生、发射及接收分析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9630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贵鹏

  项目联系电话:131619786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二条一号

  联系方式:姜老师、625828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越、李贵鹏、18610487005、131619786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核心产品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是否进口

保证金

矢量信号发生器、信号频谱分析仪、功率放大器、发射天线及安装件、磁环天线、场强探头、机柜、电磁信号仿真软件、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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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矢量信号发生器、信号频谱分析仪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怀柔中心)

伍万伍仟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发邮件给我公司(邮箱:364092900@qq.com及liguipeng0429@163.com)。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二条一号九章大厦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bjggzyfw.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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