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医科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招标采购
时间:2019-05-20 08:01  浏览:205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创制、分析和保种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创制、分析和保种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701-1941600704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玮、王安琪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92、633482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010-67776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玮、王安琪 010-63348492、633482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品目号

包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进口

分包预算(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1-1

显微镜(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设备

1

398

 

1-2

倒置荧光相差显微镜

1

 

1-3

全视野细胞扫描分析系统

1

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

1-4

小鼠独立回风饲养系统

6

 

1-5

无菌隔离饲养系统

2

 

1-6

二氧化碳培养箱

3

 

1-7

小动物能量代谢度监测系统设备

1

 

1-8

小动物代谢自主活动度监测系统设备

1

 

1-9

小动物尿液粪便实时监测及分离收集系统设备

1

 

2

2-1

小动物家居行为活动观测系统

1

418

 

2-2

动物步态分析系统设备

1

 

2-3

生物辐照仪设备

1

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

2-4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2

 

2-5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

 

2-6

全自动震荡切片机

1

 

  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9)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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